「趁身體健康時,趕快規劃保險」這句話你一定聽過,但許多人常是身體不好後,才想要買保險,屆時就可能會遇到下列狀況:
已知疾病不在保險範圍內
保險的保障不包含投保前,因此投保前即有的體況,如殘疾、病症,就不在保障範圍內。
以健康險為例,保險法規範「保險契約訂立時,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,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,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」,因此,若保險公司證明與投保前的既往症有關,那麼是可以不理賠的。
保險的保障不包含投保前,因此投保前即有的體況,如殘疾、病症,就不在保障範圍內。
以健康險為例,保險法規範「保險契約訂立時,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,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,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」,因此,若保險公司證明與投保前的既往症有關,那麼是可以不理賠的。
已知疾病加費或批註除外
當身體不好,但狀況尚可接受,保險公司就可能以「加費承保」或是「批註除外」承保。例如:原先1,000元的保費,因為體況不好,而「加費」變成1,500元;或是原先的既往症只有「子宮頸」,但保險公司將「整個子宮」都「批註除外」來限縮保障範圍,因此要注意是否合理,避免日後理賠發生糾紛。
當身體不好,但狀況尚可接受,保險公司就可能以「加費承保」或是「批註除外」承保。例如:原先1,000元的保費,因為體況不好,而「加費」變成1,500元;或是原先的既往症只有「子宮頸」,但保險公司將「整個子宮」都「批註除外」來限縮保障範圍,因此要注意是否合理,避免日後理賠發生糾紛。
對已知疾病拒保
當身體狀況非常不好,過去病史過於嚴重時,最糟的情況就是拒保,當發生事故時,就只能靠自己的儲蓄來承擔。
當身體狀況非常不好,過去病史過於嚴重時,最糟的情況就是拒保,當發生事故時,就只能靠自己的儲蓄來承擔。
有些人為了能夠順利核保,簽約時對於「健康狀況」會不誠實勾選,但仍會因「既往症」拒賠,而且在投保兩年內,若被發現不誠實填寫要保書,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!
每一間公司的核保條件不同,而不同的險種也會有不同的審核要點,投保前不妨多加詢問確認,但小編建議,在身體健康時,趁早規劃保險才是上上策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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